English

校园监控网上调阅服务开通及使用须知

发布日期:2026-03-10

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安全管理服务,以“提效升质”为核心,简化监控调阅审批流程、免去线下找人签字盖章的奔波成本,让师生少跑腿、办事更高效,同时规范调阅管理、保障服务质量,我校自2026年2月26日起,正式启用校园监控网上调阅程序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渠道

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,凭个人账号登录“云上职教”平台,进入服务大厅后选择“保卫处”服务板块,点击“视频监控调阅申请表”功能入口,按系统提示操作:

1.点击“新增”,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基础信息(无需手动填报);

2.如实、完整填写调阅事由(需具体详实)、目标监控区域、调阅起止时间段及是否需要拷贝视频等内容;

3.完成线上提交,全程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找人签字盖章。



    二、审核与调阅流程

(一)线上审核流程(全程无纸化,无需线下跑批)

1.学生申请

仅查看监控:申请人提交→辅导员线上审核→学生管理科科长线上审核→安全保卫处治安岗代强线上审核;

申请拷贝监控:申请人提交→辅导员线上审核→学生管理科科长线上审核→安全保卫处治安岗代强线上审核→安全保卫处副处长黄巨强线上审核。

2.教师申请

仅查看监控:申请人提交→安全保卫处治安岗代强线上审核;

申请拷贝监控:申请人提交→安全保卫处治安岗代强线上审核→安全保卫处副处长黄巨强线上审核。

(二)现场调阅

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可直接前往大同楼视频监控室,凭借线上申请审批单(手机平台展示即可)办理调阅,无需额外携带线下纸质材料。
















 


    三、相关要求

 

1.申请人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,调阅事由不得虚构或隐瞒,否则将取消调阅资格;

2.辅导员、学生管理科科长及保卫处相关审核人员需及时完成线上审核,确保流程高效推进,减少申请人等待时间;

3.现场调阅时,须严格遵守监控室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指引,严禁私自拍照、录音、录像;

4.监控视频原则上不予拷贝,仅在涉及合法权益维护、安全事件调查、司法机关协查等特殊必要情形下,经黄巨强副处长线上审批后方可申请;

5.申请人对调阅的监控内容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擅自传播、复制或用于非正当用途,若因内容外泄引发不良后果,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;

6.本服务仅限本校师生使用,校外单位或个人需调阅监控的,应提前与对口二级单位对接,按规定流程办理。(曾金/供稿,张中东/审核,代强/编辑)

下一条:国防教育润初心 征兵宣讲启新程—学校扎实开展国防教育暨征兵政策宣讲活动

关闭